不同計分制所獲得的居留簽證年限有所不同:
「綜合計分制」一次性獲得2年的居留簽證,滿足“已於香港定居,及對香港有所貢獻”的要求,2年後可以申請續簽,8年的居留簽證以2+3+3年的形式續簽(頂尖人才是2+6年的形式續簽)。

「成就計分制」可以一次性獲得8年的居留簽證。

兩種計分制都是滿足要求7年後可以申請轉永居。